原告收到地檢署起訴書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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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告對方恐嚇罪及影片內容有對方多次辱罵三字經及五字經,不知道為什麼收到的內容是我沒有要對這個部分提告公然侮辱?警詢及偵查庭都有提到要追究。有再次詢問員警,他說可以上法院時再向法官提出,請問這樣是可行的嗎?
2.想對對方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話,是要向法院聲請嗎?內容大致上要如何撰寫?
3.因偵查庭有傳證人,法院開庭時還會需要證人嗎?若是不想和對方碰面,一樣要再遞狀向法院聲請分開偵訊嗎?
6774b084用戶 發表於 2023/04/10 21:09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4/10 21:47
    回覆諮詢(1987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
    1、公然侮辱罪屬於告訴乃論罪,您要主動表示提告的意思才行,如果還沒超過六個月,可以盡快提告
    2、員警說法嚴重錯誤
    3、要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針對內容怎麼寫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4、如果法官認為有必要或者被告有聲請傳喚,就會再通知證人來。
    5、法院開庭您不一定要出席,如果要分開法院不一定會准許。
    6、建議可以委託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協助您跟被告求償並代理出席,避免跟對方碰到面。
    
    高維志律師
    LINE ID:lightkkao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4/10 22:05
    回覆諮詢(1937)、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9)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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