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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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3月中因老婆出國到日本遊玩,後來才知道,老婆是跟外遇對象ㄧ起去的,因為他們發生爭吵,才讓外遇事件曝光。據外遇對象說我老婆不只他ㄧ個外遇對象,早在7年前就開始外遇了,他說自己是在三年前認識我太太,剛開始是朋友關係,後來才外遇的。他說我太太ㄧ直在騙他,跟他外遇,也同時跟之前的外遇對象在一起,騙他說他們早就分手了。他跟我說,他覺得很虧疚,他覺得自己錯了,所以把事情曝光,跟我坦白,說他會跟我老婆斷乾淨,會放下。隔天馬上用我老婆的信用卡盜刷買金飾,我有找到他,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他說他不甘心,我也ㄧ直好言相勸,本來就是錯誤的感情,沒有對錯,要好聚好散,要他ㄧ切放下,他也允諾說好,將盜刷的金飾和信用卡交還給說,說請我把金飾變賣,不足的他會補齊,結果是我太善良,還相信他的鬼話,後來錢不但沒拿到,他還背地的瘋狂一直傳訊息給我老婆,說他錯了,他可以接受他跟另一個外遇對象共存,ㄧ直要我老婆跟他聯絡。因為後來我老婆有跟我坦承她的過錯,也同意不再跟外遇對象聯絡,所以她後來也都封鎖這個外遇對象。因為對方找不到我太太,後來竟然透過FB社群網站和line群組,瘋狂向我老婆的好友發送不堪的短信,照片,說他們外遇的事情,有些還加油添醋,無中生有。最不讓我容忍的事,就是用FB找到我兒子,跟他說媽媽的外遇事情,刻意製造分裂我兒子他心目中的母親。也因為這樣 我想對他提告。
問題:
1.我可以只告外遇對象,侵害配偶權,而不對自己的老婆和之前的外遇對象提告嗎?
2.外遇對象的盜刷金額,有方法可以追討回來嗎?
3.他在FB網際網路散播的照片,不雅對話內容,還有任意公佈的個資,可以ㄧ起提告嗎?
4.律師的委任費用大概會是多少,我想有個底,怕自己付擔不起,謝謝!
fdc95385用戶
發表於 2023/04/11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