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工作損失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589 次瀏覽請問律師,車禍前已待業中四個月,因受傷治療超過一年以上,要求賠償工作損失不管是 調解或民事是否能以最後一份工作薪資來請求。 我已在六個月內提告刑事,區公所+法院都有調解過一次但沒有結果,法院又安排再次調解 我沒有意願能拒絕掉嗎? 謝謝。
請問律師,車禍前已待業中四個月,因受傷治療超過一年以上,要求賠償工作損失不管是 調解或民事是否能以最後一份工作薪資來請求。 我已在六個月內提告刑事,區公所+法院都有調解過一次但沒有結果,法院又安排再次調解 我沒有意願能拒絕掉嗎? 謝謝。
您好 1、可以拒絕調解,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跟對方求償醫藥費、精神賠償與不能工作的薪資損失 2、可以主張以最後一份工作或者依照基本薪資計算,但須以醫師診斷證明書為準 3、本律師擅長處理車禍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辦理與車禍相關的案件,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求償部分,車輛損失、醫藥費用、照護費用與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勞動能力減損等,都是有權能請求的部分。 2.受傷造成的勞動能力減損以及影響工作的部分,可以主張以最後一份工作薪資或基本薪資來計算,但仍需要請醫生開立診斷書證明。如果不想調解,可以遞狀給法院,表明沒有調解的意願。 3.為了避免在繁雜的程序中因為「不熟悉法律」或「忙中有錯」,讓對方可以翻臉不認帳或惡意壓價,進而導致「啞巴吃黃蓮」的結果。建議還是先與律師諮詢討論後續程序及訴訟策略,給予自身案件方向,才不至於一直處在徬徨無助的狀況。這方面我們律所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可以為您做出通盤性的考量,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底下是我們過往的處理經驗以及總結文章,您可以參考看看,也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這裡是我們過往所處理過的相似案例【車禍案件處理】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3/posts/362
您好: 1.若您無意願調解,可以撰寫書面向法院表示。 2.工作損失可以以最後一份工作請求。 3.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洪維廷律師 敬上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8-111-050 LINE:0978-111-050(如有疑問,請以電話或加LINE聯繫律師) 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11巷12之1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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