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工作損失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391 次瀏覽
請問律師,車禍前已待業中四個月,因受傷治療超過一年以上,要求賠償工作損失不管是
調解或民事是否能以最後一份工作薪資來請求。
我已在六個月內提告刑事,區公所+法院都有調解過一次但沒有結果,法院又安排再次調解
我沒有意願能拒絕掉嗎?  謝謝。
07246f1a用戶 發表於 2023/04/12 11:53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3/04/12 11:55
    回覆諮詢(19948)、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可以拒絕調解,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跟對方求償醫藥費、精神賠償與不能工作的薪資損失
    2、可以主張以最後一份工作或者依照基本薪資計算,但須以醫師診斷證明書為準
    3、本律師擅長處理車禍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林冠宇律師
    林冠宇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4/12 13:37
    回覆諮詢(1680)、最佳解答(41)、獲得感謝(25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辦理與車禍相關的案件,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求償部分,車輛損失、醫藥費用、照護費用與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勞動能力減損等,都是有權能請求的部分。
    
    2.受傷造成的勞動能力減損以及影響工作的部分,可以主張以最後一份工作薪資或基本薪資來計算,但仍需要請醫生開立診斷書證明。如果不想調解,可以遞狀給法院,表明沒有調解的意願。
    
    3.為了避免在繁雜的程序中因為「不熟悉法律」或「忙中有錯」,讓對方可以翻臉不認帳或惡意壓價,進而導致「啞巴吃黃蓮」的結果。建議還是先與律師諮詢討論後續程序及訴訟策略,給予自身案件方向,才不至於一直處在徬徨無助的狀況。這方面我們律所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可以為您做出通盤性的考量,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底下是我們過往的處理經驗以及總結文章,您可以參考看看,也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這裡是我們過往所處理過的相似案例【車禍案件處理】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3/posts/362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4/12 16:20
    回覆諮詢(6987)、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若您無意願調解,可以撰寫書面向法院表示。
    2.工作損失可以以最後一份工作請求。
    3.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洪維廷律師 敬上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8-111-050
    LINE:0978-111-050(如有疑問,請以電話或加LINE聯繫律師)
    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11巷12之1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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