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13歲)朝人吐口水

刑事犯罪 少年事件 625 次瀏覽
教師課堂上管教學生秩序,教師沒有辱罵或是人身攻擊行為,該生因被管教而不滿,當眾朝著老師吐口水(有吐到身上),並且比中指。且該生有多次情緒失控紀錄。

且家長與該生事發後態度不佳,並未道歉。


問題一:
上網查詢後可構成強暴公然侮辱罪,但因為該生未成年,似乎不會有刑罰,請問可以另外求償民事精神賠償嗎?大約可求償多少?

問題二:
半年內皆可報案提出訴訟?
若沒有馬上報案會有影響嗎?

問題三:
該教師提出訴訟後可否要求不要不要教該班或要求該生轉學(因有被告與原告的身分利益衝突問題)

謝謝
83928e32用戶 發表於 2023/04/13 09:08

3 位律師回答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4/13 09:18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感謝律師回答
    1.按您所述情形以一萬元上下主張。
    2.您應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且主張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應為2年。
    3.教師之調動為行政行為,應參考學校規範。
    4.若您有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預約法律諮詢,針對您的個案做全面性的分析,並研擬較為完整訴訟策略。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為匿名提問背書,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4/13 09:28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刑事部分,雖涉及公然侮辱,但對方未滿14歲,縱使行為構成,仍不罰。
    2.朝他人吐口水之行為,依一般社會常情,有貶低他人之意,足使他人感到難堪,其行為已侵害您的名譽權。但須注意,時效從知悉起算2年。
    3.民事部分,可以向該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主張侵害名譽權,請求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
    4.法院對於精神慰撫金之量定,會斟酌實際加害情形、所造成之影響、被害人痛苦之程度、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情形及其他各種狀況,以核定相當之數額(例如:當時參與見聞人數、所採取的加害手段是否影響範圍甚鉅)。(以歷次法院判決,大多不超過1萬)
    5.至於訴訟後,可否不教該班學生,並非法律可解決的問題,但您可向在職學校提出。
    6.關於民事訴訟如何提起及主張,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辦理民事請求慰撫金這類案件豐富經驗可供台端參考。
    
    洪維廷律師 敬上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8-111-050
    LINE:0978-111-050(如有疑問,請以電話或加LINE聯繫律師)
    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11巷12之1號2樓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4/13 14:09
    回覆諮詢(1986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我處理過類似的案件
    1、您可以提告對方父母,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人格權受侵害,要求連帶賠償您精神慰撫金
    2、學生是否轉班要看貴校的規定與安排
    3、如果不清楚該怎麼做,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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