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鄰居回家 或 半夜1點~2點甚至4點會故意跳躍連續剁地板
刑事犯罪 其他 419 次瀏覽事實經過: 樓上鄰居回家 或 半夜12點~2點甚至4點(未錄到,也未報警,第一次碰到反應遲鈍)會故意跳躍連續剁地板,已經連續蒐證1個多月,次數多達6次以上之多,甚至有半小時內2次,請問強制罪,是否可以成立。有錄音檔也有錄到報警與警察對話聲音,也有錄影檔52~60分貝,我媽已經被驚嚇到嚴重失眠,需要靠鎮定劑助眠,我也失眠焦慮憂鬱症復發,我弟焦慮吃藥。如果再提告民事噪音排除是否可行? 問題:1-強制罪是否可以成立?警察局直接報案還是? 2-民事噪音侵害排除與精神陪賞是否可以一起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