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自由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1884 次瀏覽
請問:我是告訴人,提告對方妨害自由,出庭日已與對方達成和解(轉調解庭),結果檢察官又傳出庭,請問為何?因我工作上的關係,不方便請假出庭,請問我可以不去嗎?
28b60a16用戶 發表於 2019/11/19 15:26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9 15:3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妨害自由雖達成和解,但非告訴乃論罪,故案件尚未結案。出庭部分,應視傳票係以何身份傳訊,建議無法出庭先向承辦書記官電詢請假事宜。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19 15:36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因妨害自由罪並非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很可能是要確認您是否同意對被告為緩起訴或者不起訴,建議仍到庭為妥,若真無法到庭,建議具狀說明您確實無法到庭之原因及不願追究被告刑責,若有其他法律疑問,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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