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扶養費跟報扶養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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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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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好,我們離婚協議書上有清楚寫下每個月前夫該匯款多少贍養費給我養育2個孩子。
離婚後我帶著2個孩子,因工作關係,我一個女兒帶在身邊照顧,一個兒子在我爸媽那邊託我爸媽代為照顧。
我前夫每個月都在我line他的提醒下匯款贍養費,他今天line我說,「五月報稅,2個孩子的扶養稅,叫我們這邊不要報,他要報他們店裡德旺機車行的營業稅,如果我們這邊先報了孩子的扶養稅,他就不付贍養費,我前夫說他有付贍養費,叫我們不要吃他的豆腐去報稅,但其實他付的贍養費,我兒子付了安親班跟全美語,也是所剩無幾,我們這邊並不是完全沒有支出養育孩子的費用,他說如果我們報稅,他就不付贍養費。
我前夫家車行要報稅,我們也不是不同意,只是受不了,他凡事拿贍養費來做要脅。
請問律師:
1、他有付贍養費,他就一定有優先報稅權嗎?
2、如果我們這邊報稅,他不付贍養費,我該如何處理?
真的是實在受不了他凡事拿贍養費來要脅,他付贍養費也是照離婚協議書上及身為一位父親該盡的義務,但他卻一副花錢最大⋯疏不知我們照顧小孩子付出更多的是辛苦心力。
ecc63dee用戶
發表於 2023/04/16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