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一起買房子,現在被產權持有人要求通通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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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20年前家人一起出資買了房子,因為需要填寫產權人姓名,所以先填寫了其中一位的名字,經過十幾年後,已經繳交一半以上的貸款,但中間家裡發生經濟變故,所以後續由產權人將 1/3 尾款繳清。

之後產權人因為個人要求,希望當初一起出資的家人全部搬走,但我們有相關證據表明我們有繳交部分費用,但不確定該如何保障我們自身權益?

問題:
1. 想請問是否有可能讓產權均分,讓產權人無法要求其他家人搬走?
2. 想請問是否需要提供任何證明來要求產權均分?
3. 如果無法均分,是否有可能讓產權人將其他家人投入的資金退還?有可能依照現在財產價值返還嗎?
4. 先前有看到可以讓產權人變成兩位,不確定這部分我可以怎麼處理?
5. 因為其中一位家人年事已大,這樣的案件是否需要打官司?官司會需要打多久呢?

感謝律師們不辭辛勞的幫忙!我一定會將權益要回!
ab842558用戶 發表於 2023/04/16 17:24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4/16 17:59
    回覆諮詢(19845)、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除非另外提起借名登記返還訴訟,否則現在登記所有人可以提告要求你們搬走。
    2、需要提出當初出資購屋的證明
    3、可以向法院提起借名登記返還訴訟
    4、必須現在產權人願意過戶登記持份給您
    5、可以先透過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只能透過訴訟解決,可以委託律師出庭,本人就不用出庭
    6、如果需要協助,或者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林冠宇律師
    林冠宇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4/17 12:26
    回覆諮詢(1679)、最佳解答(41)、獲得感謝(256)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辦理相關的案件,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登記所有人形式上為所有權人,是有權力能要求其他人搬離的,若想要要回產權,必須提起借名登記訴訟,除了可以提供當初出資購屋的證明外,有幫忙繳稅的紀錄、相關對話紀錄等等都能當作證據之一。
    
    2.產權比例會怎麼分,需要看出資比例及當時約定判斷,不一定共有產權就一定會是平均分配,如果沒辦法要回產權,也能主張不當得利,要求對方返還已出資金額,並且能夠要求利息。
    
    3.依目前情況來看,要想產權人變成複數,除非和對方達成協議,對方同意共同去變更登記,不然就要等到借名登記訴訟勝訴後,才能去變更登記。
    
    4.一般來說,若和對方協議(私下協調或調解)不成,就只能透過訴訟的方式去處理了,訴訟過程會有多久不太一定,但民事訴訟和調解甚至是私下協調都能委由律師出面處理,不一定要讓家人親自出面。
    
    5.為了避免在繁雜的程序中因為「不熟悉法律」或「忙中有錯」,造成「啞巴吃黃蓮」的結果。建議還是先與律師諮詢討論後續程序及訴訟策略,給予自身案件方向,才不至於一直處在氣憤又徬徨無助的狀況。這方面我們律所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可以為您做出通盤性的考量,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您案件的法律方向,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625
    
    我們的專業您看得見,詳細可以參考【工商時報的獨家專訪報導】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3/blogs/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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