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一起買房子,現在被產權持有人要求通通搬走
不動產.土地 其他 679 次瀏覽事實經過: 20年前家人一起出資買了房子,因為需要填寫產權人姓名,所以先填寫了其中一位的名字,經過十幾年後,已經繳交一半以上的貸款,但中間家裡發生經濟變故,所以後續由產權人將 1/3 尾款繳清。 之後產權人因為個人要求,希望當初一起出資的家人全部搬走,但我們有相關證據表明我們有繳交部分費用,但不確定該如何保障我們自身權益? 問題: 1. 想請問是否有可能讓產權均分,讓產權人無法要求其他家人搬走? 2. 想請問是否需要提供任何證明來要求產權均分? 3. 如果無法均分,是否有可能讓產權人將其他家人投入的資金退還?有可能依照現在財產價值返還嗎? 4. 先前有看到可以讓產權人變成兩位,不確定這部分我可以怎麼處理? 5. 因為其中一位家人年事已大,這樣的案件是否需要打官司?官司會需要打多久呢? 感謝律師們不辭辛勞的幫忙!我一定會將權益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