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辦理與車禍相關的案件,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求償部分,車輛損失、醫藥費用、照護費用與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精神慰撫金、勞動能力減損等,都是有權能請求的部分,同時記得要先請醫生開立診斷書證明。
2.可以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並在起訴後明確的向法官表明我方有調解的意願,這樣可以先達到以刑事向對方施加壓力的效果,並且,同時也能向對方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3.可先連絡對方保險公司或上班公司(若對方是在上班時段發生車禍)要求協助處理,一般來說,只要提告後對方就會出面處理了。
4.為了避免在繁雜的程序中因為「不熟悉法律」或「忙中有錯」,讓對方可以翻臉不認帳或惡意壓價,進而導致「啞巴吃黃蓮」的結果。建議還是先與律師諮詢討論後續程序及訴訟策略,給予自身案件方向,才不至於一直處在氣憤又徬徨無助的狀況。這方面我們律所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可以為您做出通盤性的考量,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底下是我們過往的處理經驗以及總結文章,您可以參考看看,也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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