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案詐欺罪案件受理後,後續流程該怎麼走?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3816 次瀏覽目前18歲,遇到貸款詐騙,對方稱我的帳戶被凍結,要我匯款,我不願給,後來叫我寄卡片到公司幫我解凍,於是我提供對方帳戶與卡片。4/17行動app跳出大量跨行轉帳與匯款通知,對方說這是幫我洗信用評分,我沒有察覺這是詐騙,直到當晚銀行止付我的帳戶,我唯一的帳戶變成警示戶,才驚覺受騙,隔日到警局報案受理。 以下為我想問的問題 1 請問檢察官分案完會和我聯絡嗎 2 偵查隊是會等檢察官分案完才開始流程嗎 3 幫我做筆錄的警員說等法院通知書來,可能沒有法院傳票這個流程是為什麼 4 由於即將上大學,需使用銀行帳戶,我的情況能在偵查過程中提前申請解除警示戶嗎 5 我有截圖對方使用我的轉帳與匯款明細,最終從我的帳戶轉出15萬,這是否適用簡易裁決 6 檢察官不起訴的機率有多大 7 解除警示戶會超過4個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