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我沒有詐騙意圖但對方想告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06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利用他人帳號去和一位男子聊天
過程中 我有透露出我需要錢的意圖 
那對方也匯款給我了
但是對方後來反悔說要告我 於是我有將"全數"匯款 返回給對方

問題:
假設我過程中一直說"需要$"跟"要$$才有機會約會"的字眼
那這部分會構成犯罪嗎 詐欺(刑事的部分)
3dc73c26用戶 發表於 2023/04/20 20:59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4/20 21:11
    回覆諮詢(4147)、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詐欺罪的成立要件需要以有施用詐術為前提,所以需要判斷您是否假冒他人身份、以及需要錢的理由是否真實而定,倘有涉及不實而因此使對方給予金錢,則有施用詐術的嫌疑,從而有可能構成詐欺罪。
    
    2.建議留存完整對話等證據,若遭提告可與律師諮詢答辯策略。預約諮詢可加line:0919560921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