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室友未經同意頻繁帶人回租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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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們是3人合租家庭式公寓,由我簽約作為承租人,一人一間房,入住時室友間有口頭約定過帶外人回來需要經過其餘室友同意,但是最近一位室友一直沒有詢問過我就將異性友人帶回來過夜,雖然人都待在室友房內沒有碰到面,但還是讓我覺得尷尬不舒服,與室友溝通無果。

問題:
1.請問若合約沒有強制規定不能帶人回來,但是室友間有口頭約定但沒有可以佐證的對話紀錄或條約,這樣能用法律的部分強制驅離室友帶回來的人嗎?
2.能要求室友在帶人回來的期間若有損壞的公共物品需自己負修繕責任嗎?
3.頻繁的過夜(大概隔1~2天)能要求室友帶回來的人也要分擔房租水電嗎?
eab4f7ba用戶 發表於 2023/04/23 06:42

2 位律師回答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4/23 16:37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假設房東知悉並同意承租人為三人,出名人為其中一人,則第四人之居住使用即非當初租賃契約之乙方,構成違約,您可向房東反映由房東評估是否拒絕第四人進入使用或增加部分之租金同意第四人居住使用。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 lawyerc諮詢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4/24 15:15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1.如上法院,須檢附相關證據。
    2.損壞者,應負賠償責任。
    3.除非有特別約定,不然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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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雨安律師,102律師高考第55名[全國排名前1%],律師執業8年半[辦案經驗豐富],勝訴案例更新至第108案[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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