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卡借人變人頭帳戶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964 次瀏覽因為在網路上看到有徵短期的工讀,他說是地下換匯的,需要我們去收款然後存到自己帳戶,所以需要我的提款卡和存摺給他們,那邊的會計才能把錢領出來,但我只寄了提款卡給他,結果他們收到之後就沒再也沒回我,之後帳戶就變成警示帳戶了...我也故意把卡報遺失了 請問這樣要先去報案嗎? 去報案的時候要講實話嗎?
因為在網路上看到有徵短期的工讀,他說是地下換匯的,需要我們去收款然後存到自己帳戶,所以需要我的提款卡和存摺給他們,那邊的會計才能把錢領出來,但我只寄了提款卡給他,結果他們收到之後就沒再也沒回我,之後帳戶就變成警示帳戶了...我也故意把卡報遺失了 請問這樣要先去報案嗎? 去報案的時候要講實話嗎?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您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必然是有人被詐騙去報案,雖然被告沒有自己證明自己犯罪的義務,但隨意說不實的話,若檢察官事後查明事實,會認為您犯後態度不佳,建議您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你好,如果被害者損失金額不高,可以考慮盡速與被害者達成和解再具狀至地檢署爭取緩起訴,切莫自行謊報事實,後續若被拆穿恐怕罪加一等。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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