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執行處發文需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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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申請強制執行,民事執行處發文要求補正。


問題:如上述,民事執行處要求需補「確定訴訟費用額之裁定及其確定證明書正本」。請問債權人確定資料於繳納強制執行費用已夾附,並經法院同仁收取;若詢問事務官與實際有出入,是否可要求法院調閱繳納當天之攝影機確認繳交資料之「張數」以證明繳交資料與事務官收到資料是否吻合?
7c530436用戶 發表於 2023/04/29 23:06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4/30 01:15
    回覆諮詢(4254)、最佳解答(168)、獲得感謝(1021)

    您好:
    
    1.依所述可能是原確定判決並未計算訴訟費用數額。故執行處需請債權人向民事法院提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之訴訟,並予以補正。若您確定有提出上述資料,建議可先聲請閱卷確認執行處卷宗進行確認。
    
    2.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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