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詐騙變成人頭戶經法院審判不起訴後被要該怎麼辦求民事賠償
其他 其他 870 次瀏覽我在去年過年前因本身有多筆負債又遇上疫情被公司辭退,在找工作的期間病急亂投醫找到一位詐騙集團的人做債務整合(當時並不知情),最終導致自己變人頭帳戶 在今年過年前我因為確定是貸款遭到詐騙因而變成人頭戶(手上有多份證據可以證明我當時確實是要申請債務整合),檢察官判定此案不起訴 但在今天我收到當初的一名受害者也是被詐騙集團騙走27萬因求償無門最終轉到我這裡來向我請求民事訴訟要求賠償這27萬元給他 本人因身上債務龐大光是繳交每個月負債生活費就所剩無幾實在無力再多負擔這27萬 我的問題只有一個想要詢問 我也是此事件的受害者且我有多樣證據及法院的不起訴書證明我也是受害者,這筆費用我是否該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