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賣家一星評價,賣家揚言提告誹謗罪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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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10月上旬我於蝦皮購買2件包包,由於賣家疏忽漏給1件,且當下自己貨物的現金都已給付
便與賣家於蝦皮平台上反映溝通,溝通過程發生摩擦。賣家憤怒要求直接申請退款不願意補寄。隨後直接於平台上封鎖我,之後完全無法與其聯繫。
由於當下處於在申請退款尚未跑完,且不熟悉蝦皮所謂退款流程。無人可聯繫協助處裡退款,擔心自己的錢拿不回來的情況下。
於被賣家封鎖當日(10/22)在平台上給予賣家一星的評價並詳述跟賣家糾紛過程提到
『問題尚未處理完成被賣家封鎖,呆呆的看著自己的錢被吃』....等留言。
過了一天後(10/23)才莫名收到蝦皮虛擬帳戶之退款,之後便沒再理會此事。
過了快一個月於11/20賣家突然在平台上解除封鎖並以未顯示來電話數通打來同時表達已請律師處理自己將提告
表示自己明明有退款我怎麼能於10/22評價平台上給予一星評價並留言
由於這是公開平台毀壞他的信譽要告我誹謗罪。
問題:
1.此類事實尚未完成的時間差性評論請問真的能告我誹謗罪嗎?
2.這種表達當下情況之評價,賣家是否能告成我誹謗罪?
3.是否先通知第三方平台及消保會?
7989edad用戶
發表於 2019/11/20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