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答辯狀是否有利案件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821 次瀏覽誤拿對方手機,對方提告侵占遺失,筆錄完畢,已交還手機,無金錢求償,因對方要求第3方見證,雙方已簽和解書公證 1請問如提供答辯狀需寄給對方嗎? 會否讓對方先有準備反而不利? 或因不知道檢察官證據到哪,反而方向錯誤? 2對方一定要出席偵查庭嗎?如果對方不出庭是否更有利? 3請問如事先準備的證據,如家中的幾隻與對方外觀都相似的5隻蘋果手機要當庭帶去嗎?當庭會還我嗎? 4檢察官會當庭再撥放監視器嗎?還會再調其他監視器嗎? 5和解書是要等傳票來再親送給撿察官嗎?還是事先打電話察股案編號親送?6傳票是否會寫對方提告的證據及告訴?目前只知是侵占遺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