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 偽造有價證券
刑事犯罪 其他 357 次瀏覽不知道要不要請律師 事發去年六月 結果沒住戶籍 傳票沒收到 去年11月發佈通輯 我到一月底才知道 2/1我就去報到兩萬交保 我比較不懂法律但想麻煩律師幫我 我的傳票是偽造有價證券但是那張支票我連摸都沒摸過也沒看過.去年疫情嚴重我在跑白牌有跟人借錢 後來他說把我的簿子拿給他還有提款卡他要幫我做融資信貸 銀行的出入帳 會比較漂亮 結果提款卡他去領80,000那張票額 是500,000後來是420,000說要叫我本人去領 才可以 在拿簿子給我 我去領完之後我錢就交給他了 後來我知道我被通輯我自己去報到 這次是收到台北地檢署第二次的傳票 被告偽造有價證據 去開庭檢察官大人有跟我說鑑定印章不符合 但我事實沒有拿過那張票 也不曉得印章不符合 這樣後續怎麼辦 在麻煩大律師 看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5月中還要去開偵查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