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撥車道而導致車禍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173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7.1.1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雙方都有受傷、對方無就醫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都有保險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六、問題:律師您好.本人在107年1月11日下午約4時在台南市永康區永大路二段與文賢路口發生事故.當時有廟會進行中(廟方有申請封路).所以被迫騎調撥車道.行經路口時看不見紅綠燈號誌而無法分辨紅綠燈.到達路口時跟對方撞上了.事發之後已跟對方和解.但是未請求到應有的賠償.之後得知廟方申請封路已封過頭了.而這樣是否能請求廟方支付這筆醫療賠償及工作損失? 謝謝律師
8a20a862用戶 發表於 2019/11/20 23:57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21 10:15
    回覆諮詢(1923)、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若廟方封路範圍超過申請範圍,或相關措施有過失,您可以向廟方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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