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告,但對方疑似沒要和解怎麼辦?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628 次瀏覽
事情起源是:

之前在論壇看到有人發文自述被教師侵犯,後文章被教師申訴刪除,又再發一篇都沒人可以協助他為題的貼文,我因而起了惻隱之心,動念幫被害者發文發聲,我原先其實以為被害者貼文所述是真的,因為有檢附備案三聯單,描述的也很煽情。

我發文的內容大意就是要加害者去自首,為了社會正義的原則,我覺得即便我是個閱聽人也不能坐視不管,不然往後若被害者發生了甚麼不幸的事情,我覺得我也會感到遺憾,雖然我跟被害者根本不認識,因為不想繼往年林奕含、新北衛生局案件又上演,深怕本起案件的被害者同樣又會像那兩起案件的被害者以令人難過的方式離開這個世界,所以我發文算是想給當事人繼續前進的力量。

貼文內容部分提及:

1)你性侵系上同學,現在卻那邊想息事寧人。
2)做了多少骯髒事都可以隻手遮天?
3)看你還要不要臉。

而正是上述,我原先被他告妨害名譽,
前面1、2地檢署開庭詢問時,對方表示要改告我加重誹謗
3則要告我公然污辱(因他認為我說他不要臉)

而正式開庭當下,我才知道被害者是玩弄輿論的人,三聯單也是假的,被侵犯也不是屬實,兩造後證實是合意性交的部分。

但是檢察事務官詢問對方是否有意願要跟我和解?
對方說有,開庭結束後,我跟她律師接洽,然後我標題用“疑似”是因為,我最初致電律師給我的名片的手機號碼,秒接秒被掛掉,爾後我馬上簡訊可以跟你通話一下嗎?沒有回應。

我就在打去他的律所,對方說加害者目前對於和解沒有一個明確的想法與期待,
但他說通常和解都會以金錢作為和解要件,我提出一個數額,並稱會發文道歉,
他說數額可能太少,但還是會幫我轉達那位教師看看,同時結果怎樣會再致電給我。

但。當時開庭時,檢察事務官問我大概要何時跟對方達成和解?我也不太清楚,我就說大概1周,然後因為加害者的戶籍地離我有點遠,所以檢察事務官特別問,如果到時要去對方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以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這樣可以嗎?我說可以。


想了解:
1)對方律師後續完全沒有致電,所以後續我要怎麼做?打去地檢署告知沒有要和解了嗎?因為我真的不知道對方律師都沒有打來。因為現在也超過預計和解的一周期限,我現在就算打去給律師他也不會想跟我通話吧。
2)如果沒有要和解,到時就是在我戶籍所在地的法院進行審理相關事項嗎?
3)因為我是被加害者錯誤的文章資訊誤導,進而發文出聲,並非真的要誹謗加害者,算是為了社會整體的考量,請問我這樣被判不起訴的機率有多高呢?



以上,特別感謝律師先進們的回覆!!!!
9f882c9b用戶 發表於 2023/05/09 16:00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5/09 16:38
    回覆諮詢(19843)、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您好
    1、可以提出書狀給檢察官聲請安排調解,並致電對方律師協商賠償
    2、會直接在地檢署起訴的法院開庭
    3、如果沒有盡到查證義務,被起訴的可能性極高
    4、本律師經常處理妨害名譽案件,經驗豐富,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林冠宇律師
    林冠宇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5/09 16:47
    回覆諮詢(1679)、最佳解答(41)、獲得感謝(256)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
    我時常辦理與妨害名譽相關的案件,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對方如果不願意私下和解,就只能看對方願不願意調解,如果也不願意那就會需要以訴訟的方式進行,目前是刑事案件的部分,未來對方有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精神慰撫金等賠償。
    
    2.從您的敘述來看,您確實是有構成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的可能,但仍然需要綜合留言的背景、前後內容等客觀情形才能判斷。您有強烈和解意願以及是以公益為考量留言的部分,可以委由律師具狀向檢察官或法官提出,但如果沒有盡到查證或其他注意義務,要不起訴不太容易。
    
    3.一般會在起訴的地檢署開庭。目前的狀況即使對方願意跟您協商,也很有可能會被對方「獅子大開口」。
    
    4.為了避免在繁雜的程序中因為「不熟悉法律」或「忙中有錯」,造成「啞巴吃黃蓮」的結果。建議還是先與律師諮詢討論後續處理方式,給予自身案件方向,才不至於一直處在氣憤又徬徨無助的狀況。這方面我們律所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可以為您做出通盤性的考量,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您案件的法律方向,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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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5/09 17:26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您可以以書面向檢察官表示有調解意願。但若對方無意願,也無法強求。
    2.若起訴移送刑事庭,會在起訴的地檢署其所屬的法院開庭。
    3.若無法和解,起訴機會會很高,尤其透過網路散布未查證的事實,對告訴人損害名譽程度極大。而且指謫非公眾人物的私德,在法律上,並不是為了公共利益,無法阻卻違法。
    
    事務所:鴻達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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