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公公去世前夫家申請拋棄財產繼承權問題

遺產.繼承.贈與 拋棄繼承 557 次瀏覽
有個問題覺得很怪。和前夫離婚後。公公去世他們說申請拋棄財產繼承權。叫我申請女兒的。當時監護權是我。然後還說我也要申請拋棄財產繼承權。我去申請行政人員說我離婚了我不需要申請阿。我記得有問我要備註申請這個的用途。因為沒備註好像不一定會被用在這。是這樣嗎?申請拋棄財產繼承權。如果不是他們使用。那還能拿來幹嘛誰能使用這拋棄財產繼承的申請資料?還有。離婚了小孩申請就好。為什麼前妻也要申請?他們家是租的無財產。說是負債的樣子。但我有疑問。我離婚了關我啥事呢?我為何要申請?若沒有備註是不是我的申請被拿去給誰可以讓我拋棄財產呢?我現在如何查詢當初申請拋棄財產繼承權這紀錄。這申請是不是真的被用來申請這個?戶政申請的話去查的到嗎?還是只能查到我申請過而已。有辦法查到我拋棄財產繼承權是用哪了呢?
cc7480c6用戶 發表於 2023/05/09 23:45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3/05/10 10:28
    回覆諮詢(1922)、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29)

    您好:
    1.依您所述,您不是繼承人,確實不需要聲請拋棄繼承,而您的前夫請您申請相關資料,可能是因為您的女兒未成年,而您是女兒的法定代理人,因此也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若您擔心對方亂用您的資料,您可以自行為您的女兒聲請拋棄繼承。
    2.若有其他問題,可再與我聯絡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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