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786 次瀏覽你好,車禍進度:收到傳票對方告過失傷害,先前兩次調解委員會調解都不成功,目前已開過一次偵查庭,靜等下次(不確定是否會直接起訴或是其他狀況)。 對方希望賠償五萬塊金額,偵查庭那天對方由律師代理出席(似乎是法扶那邊的),而律師表示要我私下直接跟對方溝通賠一賠就好,因為對方只是想用以刑逼民的手段。 想請問中途是否可以私下和解? 和解是能直接跟對方寫和解書嗎?還是要透過代理的律師才有效? 因為有朋友表示對方請律師代理了就不能直接跟對方面對面和解,會不成立,那如果是這樣為什麼還要請我自己去跟對方溝通和解。不是很清楚實際的規定,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