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車子損壞以外之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665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9/9/2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有受傷也有診斷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對方有報警未破壞現場,雙方到警局完成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沒有任何保險,對方有第三責任險也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雙方都是直行車輛,我方駕駛機車為閃避對向左轉車輛不及撞上後方當事者汽車左前輪
當時對方在黃色網狀格內停等紅燈欲起步時被我撞上
雙方車輛均受損
我方機車前面龍頭破裂
對方說他左前輪輪框變形

事發的隔天通電話時我有錄音,他清楚說明我只需要把車子修好不會要求別的賠償,詢問我方便通電話的時間也告訴我他估價完會聯絡我

對方一個多月後提及初判表顯示全部是我的肇責因我超速
他的肇責是零
他因我未主動慰問他所以他向我要求賠償車子損失外還要加上他損失的時間等等之賠償

六、問題:
請問這樣我需要負擔車子損壞外的賠償嗎
我是否也能依照過失傷害要求賠償
30aaf34d用戶 發表於 2019/11/21 12:33

1 位律師回答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21 13:05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對方沒有肇責,您告對方過失傷害是不會成的。
    
    在未進入訴訟前的和解階段,金額只要雙方談得好就可以。
    
    如果進入損害賠償,對方提出損失並舉證,法院認為有理,就會判賠,包括財務損失等,至於工作時間損失、交通費補償等,對方除了需要舉證,還得法院認定有沒有道理~
    
    
                         
  • 30aaf34d用戶
    發表於 2019/11/22 21:13
    請問律師,當時通話的錄音檔是否可以駁回他現在要更多賠償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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