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107年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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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我107年1月有酒駕紀錄
今年112年5月被抓酒駕請問我這樣算累犯嗎?
因為現在的法規有改
acb3e291用戶 發表於 2023/05/17 00:29

1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5/17 00:37
    回覆諮詢(847)、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1、累犯依照刑法第 47 條之規定,指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2、所以,5年內再犯,是指您前次犯罪經判決有罪且是判「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從執行完畢的隔日起算5年內有本次犯罪,就會構成累犯。
    3、所以,簡單的說,不是以你前次酒駕的時間來算,而是前次酒駕判決的內容以及執行完畢的時間來認定。
    以上,供參考,具體個案攻防應對,需檢視相關證據,以及完整背景事實後方能評估,建議可與本所約詢,以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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