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50件,其中230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壹、如果他跟你要帳戶的時候有用對價來騙你,就有可能成立犯罪。我摘要一則判決供你參考:
二、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得利之犯意,於民
國107 年2 月23日前某時許,在不詳地點,以不詳方式連接
網際網路,使用通訊軟體「BeeTalk 」結識許○展,復以通
訊軟體LINE佯裝為「詹芸臻」之女子欲與許○展交往,致許
○展陷於錯誤,而詐得如下之財產上不法之利益:
(一)甲○○以許素貞(另為不起訴處分)申設之門號0000000000號
行動電話,在網路遊戲「老子有錢」申請會員帳號「0912eo
」、密碼「wei0912 」及暱稱「五億J 雷老虎J 」,並於10
7 年2 月23日12時50分許,以Line提供前揭帳號及密碼予許
財展,要求許○展代為儲值上開遊戲點數,許○展遂以中華
電信手機代收費用之方式,繳納新臺幣( 下同) 890 元,甲
○○因而取得前開遊戲點數之財產上之不法利益。
(二)甲○○以門號0000000000號,在網路遊戲「星城OnLine」申
請會員暱稱為「咬齁哩送」,並於107 年2 月23日13時35分
及16時58分許,向陳彥宇購買遊戲幣,取得繳款編號NZ00000000000000、NZ00000000000000後,分別於同日13時36分及
16時59分許,以Line提供該繳款編號予許財展,要求許○展
代繳上開費用,許○展遂分別於同日13時47分及17時5 分許
,在澎湖縣○○鄉○○村000 ○0 號之統一超商內繳納1,54
5 元及3,045 元。嗣該筆款項匯入陳○宇申設之第一銀行帳
號00000000000 號帳戶,甲○○因而取得陳○宇轉給前開遊
戲幣之財產上之不法利益。
(三)許○展於107年2月23日19時27分許,在湖縣○○鄉○○村00
0 ○0 號之統一超商內,購買1,000 元之遊e 卡( 序號0000
00000),並以Line提供儲值序號及密碼予甲○○,甲○○因
而取得該遊戲點數之財產上之不法利益。嗣許○展察覺有異
,報警處理,始循線查悉上情。
貳、具體還是要看對方有沒有騙你什麼。如果對方沒有施用詐術的話,就不會成立詐欺得利就不建議提告。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50件,其中230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