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因車輛被毀損要通知車主到場說明,可拒絕或他可以替代?
刑事犯罪 其他 247 次瀏覽甲借了乙的車子使用,乙為車主,但在路上遭到 丙的攻擊, 並且車子的玻璃被丙毀損破碎,當時乙並未在車上或現場,也不知情全程, 事後警方要請乙(車主)到警局作筆錄,詢問 乙是否要對丙提出告訴, 甲已自費將車子完全修復 歸還於乙,路途遙遠如高雄到台北的距離. 1.乙能否拒絕到警局作筆錄? 或是用電話/書面等方式表達不要對丙提出告訴.? 2.在警方連繫不到 乙的狀況下,甲若不提供或協助聯繫乙,甲會有何責任?妨礙公務? 3.乙可以主張不想跑這一趟?乙不理會警察的通知會有何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