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方可能不當得利的部分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402 次瀏覽
我的錢以投資名義匯至對方指定帳戶,但在賺的時候要求返還,幾天後對方卻稱輸光了,明顯有侵占(擅自使用我的資金)、詐欺(根本連投資事實都沒有),事發當時已有報警,至今已經快2年了,若對方這期間用我的資金賺錢(不當得利),我該怎麼請檢察官調查被告這兩年的金流。
金額蠻大的,懇請律師協助
a9dbfcad用戶 發表於 2023/05/21 15:01

2 位律師回答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5/21 15:05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建議您提起民事訴訟,並向法院聲請調取系爭帳戶近兩年交易明細。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諮詢
    
    
                         
  • a9dbfcad用戶
    發表於 2023/05/21 15:13
    補充:民事及刑事已有分開提起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5/21 15:24
    回覆諮詢(19943)、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3)

    您好
    1、可以委託律師提出聲請調查證據狀,請檢察官調閱被告的特定帳戶於特定期間的金流。
    2、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本平台屬於匿名詢問,本人僅提供一般性、原則性的法律建議,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背書)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