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協議期間不支付費用是否構成棄養
婚姻.監護 撫養費用 367 次瀏覽與前妻離婚超過兩年,監護權官司至今還未結束,當初臨時協議是小孩在我這邊照顧但沒有另行約定撫養費用,期間有要求前妻幫忙支付撫養費用或請對方讓出育兒津貼,對方皆拒絕,請問上述情況是否構成棄養要件,可否向對方求償並追討過往兩年扶養費?
與前妻離婚超過兩年,監護權官司至今還未結束,當初臨時協議是小孩在我這邊照顧但沒有另行約定撫養費用,期間有要求前妻幫忙支付撫養費用或請對方讓出育兒津貼,對方皆拒絕,請問上述情況是否構成棄養要件,可否向對方求償並追討過往兩年扶養費?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監護權、扶養費等問題 1、對方行為不構成棄養(遺棄罪) 2、您有權跟對方求償過去二年對方未支付而由您代墊的扶養費。即使有協議也可以要求對方支付。 3、同時,可以跟對方求償未來子女到成年為止的扶養費 4、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您好: 1.不會構成棄養,但對於爭取監護權可能有不好的影響。 2.可在目前監護權的訴訟中陳述上述狀況給法院知悉,也可提出代墊及將來至成年為止扶養費之請求。 3.以上供您參考,若有不明之處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諮詢。
您好:建議您在本訴中追加請求對方給付兩年來已屆期且已代墊之扶養費用若干金額。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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