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需要去派出所領的司法文書,內容為附件七案由為著作權法。
智慧財產 著作權 694 次瀏覽事實經過: 5/22無預警的收到此司法文書領取通知,仔細回想後,有在蝦皮上販售2手衣物等物品,不確定是不是因為這樣而誤用了文字或是圖片,文書內也無提到是哪一件物品誤用侵權。 問題: 1.現在要如何初步處理,第一次遇到非常不知所措... 2.文書內通知6/8下午1500時需至新北市新店區安豐路66號(偵ㄧ隊)報到,有辦法就近報到嗎?(戶籍住所為桃園龜山) 3.得選任辯護人的意思是這個報到為開庭?需有律師配同辯護的意思嗎? 4.非故意或惡意的情況下,有辦法和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