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地政機關地籍圖重測 發現一小部分被佔用

不動產.土地 其他 329 次瀏覽
事實經過:
109年經地政機關地籍圖重測,發現所有土地一部分被佔用。
臨地為公用共有,112年五月中有致電給其中一位所有權人(也是該臨地的使用人),他要我們重新鑑界,但我有打電話問地政事務所,地政人員說若重新鑑界仍會跟當時重測的點(我們有釘土地界標釘)相同。
問題:
想問我們還有需要花錢重新鑑界嗎?  
如對方於重新鑑界後仍不歸還,再去區公所調解?
還是我們應該於重新鑑界前,先去法院調解。看對方有沒有要出面解決再去重新鑑界?
1d28749e用戶 發表於 2023/05/24 16:47

3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3/05/24 17:11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協商不成應盡速透過法院本於所有權人請求對方返還土地,並且請求過去對方無權占有期間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惟有無訴訟空間及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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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3/05/24 17:24
    回覆諮詢(19845)、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如果不服鑑界結果,可以再次申請重新鑑界。
    2、雙方協商不成,您可以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再訴訟解決
    3、針對被占用的部分,您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拆除占用部分,並賠償占用部分的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費用。
    4、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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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d28749e用戶
    發表於 2023/05/24 17:23
    調解前 我們需要先重新鑑界嗎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5/25 00:11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可以用現有之土地登記謄本、地籍圖謄本、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等資料,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使用人返還其無權占有特定地號土地範圍面積及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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