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停車塲糾紛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197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A:112年5月24日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A: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A: 現場動過,到警局備案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A: 我方機車強制險,對方乙式汽車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A: 我的機車停在社區非專用停車格,屬於路口處邊邊,社區有在我的車前貼告示禁止停車。對方早上會車所以倒車沒有注意到我的車輛,於是撞倒了我的車(我的機車屬於禁止狀態) 六、問題: 1. 我是停在社區管委會規定不能停的地方,所以對方就沒有肇事責任? 2. 對方因主動擦撞我靜止的車也造成他自己的車損會因我停在社區貼禁止停車的地方就需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