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告被告妨害名譽暨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會成立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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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我的人以OO代替 是我哥哥 我於5/18被OO提告妨害名譽暨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內容因我5/5提告OO毀損罪 OO認為在我做筆錄時提到1.不清楚 OO 有無工作2. OO有無精神病3. OO因是我哥所以多少會聽父母提到精神病跟有無工作不應該不清楚 我做筆錄時回答1.因我提告他毀損有提到我小時候被哥哥家暴跟他關係不好 所以跟OO無交集 所以不清楚有無工作 但筆錄只能勾選知道不知道 警員聽我不清楚所以幫我填不知道2.同1因無交集警員填不知道 3.聽父母一說因只是聽說 對他無交集也無去求證 所以不清楚 5/21做完筆錄後隔天5/22我跟他到鄉公所調解委員會對於我告他毀損 他告我妨害名譽雙方無條件和解 想請問
1.登載不實算公訴罪嗎 這樣情況檢察官沒開庭沒事 有開庭的話我可提供我與OO的半年通聯紀錄確實無聯絡 家人可幫我背書我跟OO確實平常無交集 而且OO願意開庭時幫我向法官說好話 且他住家裡另一邊 不在同個屋簷下 這樣假設開庭罪名會成立嗎 還是說因已和解且撤告妨害名譽跟登載不實為同一件 他沒有分開告 所以只要妨害名譽沒事所以登載不實也沒事2.登載不實罪成立條件跟要件是什麼 我沒有前科真的很怕有開庭成立罪案 3.5/22鄉公所寄送和解且撤告書到法院 何時會收到法院寄來和解撤告書 如果多長時間沒有收到和解撤告書或通知要開庭代表案件沒事
cda81c6c用戶
發表於 2023/05/28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