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號換現金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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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
A先生(本人)
B先生(門號手機使用者)
時間點:
2022.12.30 辦理台灣大哥大
2023.1.6 辦理遠傳
事情經過:
12/30及1/6透過友人介紹幫這位B先生辦理台灣大哥大門號及遠傳電信門號,台灣大哥大門號租約金額1599,遠傳電信門號租約金額999,B先生口頭承諾並且對話紀錄中也能表明門號的月租費將由B先生負責繳費,當時辦理兩支門號租約所拿到的手機分別為 APPLE IPHONE 14 PRO 及OPPO RENO 8 都交給了B先生,但A先生並沒有承諾也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手機要送給B先生或是無條件讓給B先生,B先生也給了A先生辦理兩支門號的酬勞,分別為2000元及1250元。但是到目前2023.5.29,A先生陸續收到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的催繳通知,在2023.5.10前使用Line聯絡B先生,在對話紀錄上都可以明確表示B先生持有並使用這兩支門號,B先生也承諾會去處理兩支門號的租費,但2023.5.10 B先生請A先生去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一段70號找B先生拿取要繳兩支門號租約的費用,但從2023.5.10號起包含2023.5.10找B先生拿取費用當天,B先生的訊息都沒有回覆,電話聯絡也聯絡不到,所以A先生連繳費的費用都沒有收到。因此A先生有考慮先替B先生代墊門號租費,並向兩間電信公司申請解約退租的動作,解約的金額也先交由A先生先代墊,並規劃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並請B先生來償還A先生所代墊的月租費及違約金費以及歸還兩部以A先生本人名義去辦理門號所領取的手機( APPLE IPHONE 14 PRO、OPPO RENO 8),手機合約上都明確有手機相關的序號及IMEI號,合約也都是A先生本人的名字。
1.本案件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嗎?我到法院聲請支付命令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對話紀錄能當作充分的證據嗎?
2.兩部以A先生名義辦理的手機能不能以支付命令到方式請B先生歸還?
3.會不會因為我拿到了酬勞所以法院駁回的機率比較大?(A先生雖然拿到酬勞,但B先生也在對話紀錄表明他會處理門號租約)
141eb5e5用戶
發表於 2023/05/30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