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交易所提領無法出金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869 次瀏覽事實經過: 在網路交友上認識,對方提供虛擬幣投資資訊且教學,從MAX交易所買幣後轉至OKX交易所後再轉到UCEX交易所(後續查證過MAX交易所及OKX交易所皆為正規平台),並在UCEX交易所上進行買賣且獲利,後續要出金時,客服說明因防止洗錢條款,需先繳25%保證金,此時驚覺不對,隔天已向警局報案 問題: 1. 目前是等法院通知開庭嗎? 另外民事賠償的部分是開庭當下可以提出?是否能提出精神賠償呢? 2. 另外其他朋友有提供金融糾紛所,說是可以追回款項(當下有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及銀行存摺照片,但事後收回了),請問這也是詐騙嗎? 會變成人頭戶嗎? (有詢問員警,他說明沒有提供提款卡跟印章之類的是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