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一場車禍 被判定要付全責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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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 調解中 對方要求的金額太高 那時候疫情嚴重 我工作也不穩定 也無法一次性拿這麼多錢出來賠償我有說要用分期的 對方不肯 堅持要一次付清 後來又肯讓分期 但需要保證人替我擔保 我找不到
然後我有為這場車禍犯上刑事上責任 被判刑 對方隔了2年 有一天晚上 打電話給我 問我狀況怎麼樣 我解釋跟他聽 詢問她是誰 他說他是當事者的朋友 然後又說 不然 你現在 一次拿 10萬出來 我幫你把這些事都處裡妥當 我真的沒錢 我跟她說沒辦法 我沒錢 乾脆給法官判好了 他又說10萬你也拿不出來就是了你就是要去被關的意思就是了 我說就給法官判 後來第二通又打來 他說 你要被關就對了 好你去被關 你被關出來之後 我一樣找的到你 我又說就給法官來判就好 他就很激動的說 你以為你被關出來就沒事了是不是 我也跟著情緒講話激動 問他說你再恐嚇我嗎 一直重複這句話 後來 對方有罵我一些三字經 還有問我住哪 然後跟身旁的朋友討論 我的車禍筆錄都有紀錄 前幾天去開庭 檢察官 卻說 事情隔了兩年 你一毛錢都沒賠 我說那應該也由當事人跟我說吧 檢察官說 因為當事人是女生阿 人家女生不敢打給你 當然請他朋友打給你啊 還有他朋友跟你說 一次拿10萬出來 人家也是好意阿 讓你可以不用賠到當初 談調解的那筆這麼高的金額阿 我說那也不至於罵我髒話三字經吧 檢察官回復 你要不要聽聽看你的錄音 你的錄音 說是我的講話情緒 激動 導致 對方 罵我三字經這些之類的 我想請問 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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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06/08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