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425 次瀏覽
我是C方南北向停紅燈被撞,確定發生當時已停等紅燈數秒,西向綠燈A方大貨車右轉時後面一輛B方機車速度很快為了閃避大車(沒有撞到大車)摔車滑行衝撞至我左前方來,造成車輛受損,我左腿擦挫傷,事後責任出來A大貨車(70%)B機車(30%) 我無責任
金額維修約$14000
事後大貨車賠償我 7成機車維修費,其他工作損失掛號費含慰撫金全額賠。
B方只需要賠償3成機車維修費就好嗎?
他說慰撫金A已經賠償了不管他的事?但他畢竟還是有責任造成我受傷,能要求他賠償精神慰撫金嗎? 告B方過失傷害會不會成立?
e9484ac4用戶 發表於 2023/06/09 07:29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6/09 10:28
    回覆諮詢(1986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
    1、依照鑑定責任分配屬於AB方自己內部的責任分配,與您無關。
    2、您可以同時或單獨向A、B方要求賠償全部損害金額,並提告過失傷害罪,有機會成立
    3、本律師經常處理車禍案件,經驗豐富,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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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9484ac4用戶
    發表於 2023/06/09 10:47
    請問那我已經與A方大貨車和解,我還是可以單獨告B方機車過失傷害囉?他主張完全沒他責任只要賠機車30%維修費,且認為他是因為閃避A方大貨車所以撞到我是大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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