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時間去取貨 蝦皮訊息也沒跳出來 賣家說要提告我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40 次瀏覽
因為我爸爸癌症電療化療開銷很大,中間確診家人不讓我出去,所以沒辦法去取貨,蝦皮通知也沒跳出來,今天早上看到訊息,賣家要對我提告,賣家說:現在疫情我們這麼辛苦的出貨也先代墊費用您還這樣不負責任不取貨?麻煩主動聯繫我們協助匯款補發 如超過取件期限不取貨,也不處理重下單 將違反刑法第355條(間接損財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詐欺提告罰款五萬至十萬不等,依據民法(違反買賣交易契約)我們提出賠償告訴報案提告處理 並給予一星低評 公布ig黑名單。
1.未滿18,會被關嗎?
2.賣家在ig公布我的資料,讓大家知道算違法嗎?
8648eaae用戶 發表於 2023/06/10 12:00

1 位律師回答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3/12/19 17:45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50件,其中230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一、這個只是消費糾紛,你不用太擔心。
    二、刑法第355條規定:「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三、我摘要這條的無罪判決供你參考:
    (一)「以被告前述交易紀錄觀之,似非刻意出售瑕疵產品之人,充其量只能責怪被告處理交易糾紛之態度確實有待改進(七件就有兩件沒處理好,使買家必須再度詢問露天網站)。豈能徒因被告販售之本案網卡遭乙○○私下換卡,以致劉○○無法使用,即推定被告自始即有不法所有意圖之詐欺犯意?被告辯稱我不知道乙○○將卡拿去換,或許我售後服務沒做好,惟絕沒有詐欺的意思等語,可以採信。」。
    (二)「至於民事債務當事人間,有未依債之本旨履行給付者,在一般社會經驗上原因非一,非必出於自始無意依約給付之財產犯罪意思;是若無足以證明其在債之關係發生時,自始即具有不法所有意圖之積極證據,亦僅能令負民事債務不履行之責任,要難以單純債務不履行之狀態,即推定被告自始即有不法所有意圖之詐欺犯意」。
    四、另,你未滿十八歲如果對方告你的話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如果被認定成立非行一般也是從輕處分(例如保護管束處分),不用太擔心。
    五、我有寫一篇少年事件可能處分之研究,僅供約時間諮詢當事人參考。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50件,其中230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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