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網路留言嘲諷是「法盲」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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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經過】
在 Facebook 拋售機票的社團當中,看到賣家出售「來回機票1張」但是提供的航班資訊只有從外國回台灣的航程,因此我進一步詢問。
我:「回程是?」
賣家:「只出售單程機票而已,回程請再自行安排」
我:「那這樣應該不是來回機票?」
賣家按了一個怒,之後說道:「來回機票1張」以此強調他賣的只有1段航程,而非包含去程與回程。
我便再回:「來回機票就是來回機票,單程機票就是單程機票,自己不懂然後還按人怒,搞不清楚的人最大聲。來回機票1張的意思是『去程與回程機票』這樣叫做1張,提醒你了還強調『來回機票1張』繼續誤導買家,真的不懂你的居心」
同時賣家也提到:「不爽不要買,我沒逼你,可以直接跳過」
我回道:「我可以不要買,你也可以繼續違反《公平交易法§21》」
賣家便回:「@我的名字 公平交易法好像不是給法盲望文生義用的⋯⋯ 不過你說是就是吧🥹」
【問題】
1、我以客觀賣家搞不清楚何謂來回機票事實,而主觀稱之「搞不清楚的人最大聲」,這樣是否有刑責或是民事賠償風險?
2、若賣家主張:其出自個人不清楚「來回機票」定義,即便我提醒了他,他還是繼續稱之為「來回機票」出於個人認知問題,而非犯意,但賣家被我說成「繼續誤導買家」。我的主張是:縱使他並非故意誤導買家,但因其廣告不實,確實買家會因此被誤導。在這種情況下,該賣家若提告我「誹謗」,是否會成案?
3、賣家tag 我,並且諷刺「公平交易法不是給法盲望文生義用的」,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
謝謝各位律師
f5011865用戶
發表於 2023/06/13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