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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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老公的前妻離婚後一直住在我老公名下的房子裡不願搬走 也常常寫email 給他 , 這算是侵害配偶罪嗎?因為居住在他之前的住所 所以她會拆我老公的私人信件(銀行 股票 帳單..) 這算犯罪嗎?
d2f8a028用戶 發表於 2023/06/15 08:49

5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6/15 09:08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1.若對方無權占有房子,可以提告遷讓房屋。
    2.常常寫email 給您老公,他方單方行為,不會造成您與老公間出現婚姻間的裂痕,並非侵害配偶權。
    3.若對方持續寫信騷擾,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4.無故開拆您老公信件,可以提告刑法第315條,最高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5.關於本件具體如何主張,您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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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3/06/15 10:41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單方面寫email給您老公不會構成民事侵害配偶權,惟倘若您老公與其前妻有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之互動時,則您可對老公與其前妻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之訴訟請求賠償。
    
    2.您老公可以所有權人之身分向法院訴請其前妻遷離,以及遷離前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3.無故開拆您老公之信件可能構成刑法315條之妨害書信秘密罪,您老公可提出刑事告訴。
    
    4.以上供您參考。如有不明之處可加Line:0919560921預約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6/15 11:27
    回覆諮詢(1987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
    1、拆信構成刑法第315條犯罪,您丈夫可以提出告訴
    2、您先生可以針對對方無權占有房屋的行為,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遷讓房屋訴訟,命對方搬離並要求支付占用期間相當於不得得利的租金費用。
    3、要看email內容而定,如果逾越一般男女交友分際,就可能侵害您的配偶權,您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精神賠償
    4、本律師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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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律師為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6/15 11:39
    回覆諮詢(848)、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您好:
    1、若有開拆書信未經先生同意,會成立刑法315條妨害書信秘密罪,即便先生不願意提告,您仍可以配偶身分提起告訴。
    2、對方若無權佔有房屋,可由先生為原告,向其要求返還房屋及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3、是否構成侵害配偶權而可主張損害賠償,應視其與您先生的互動(包含簡訊、見面)等方式,是否足以使法院認定逾越一般正常男女互動,若有,則可本於侵權行為要求賠償(但因現行刑法已無通姦罪,故不成立刑事上犯罪)。
    
    4、具體的訴訟上主張,或其他攻防,均需檢視相關事證,以及瞭解背景過程方能完整評估,建議可攜帶相關資料,與本所約時間諮詢,以利分析。
    
    預約諮詢可加LINE:0963702995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6/16 09:48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關於開拆他人信件的確屬刑事責任,但屬告訴乃論且告訴權在先生手上。先生名下房屋現由前配偶居住,可能是無權占有亦可能是離婚條件,這必須與先生確認,同樣地,遷讓房屋或不當得利的請求權是否行使,也是由權利人先生決定的。您可主張的權利要看是否有侵害配偶權,也就是前配偶與先生間有無超過尋常男女交往之分際,目前證據看不太出來。如有其他疑問可加LINE ID: lawyerc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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