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問題
債務糾紛 其他 166 次瀏覽房東自行偷看我的信件,傳line給我。因此才發現我的網路和第四台費用重複繳款,因為房租有含網路和第四台,於是希望房東協助提供合法收據申請退費。房東突然說,房子已經不是他的了,不願處理。但同時卻跟我索取房租。當下有請他提供新的窗口或是新房東聯繫方式,為確保租屋需解決的問題和繳款對象,但房東都不願幫忙。因為不清楚目前的買賣交屋狀況而且也需要房東提供合法收據做為退費,所以聽取市政府律師建議申請區公所的調解,但房東仍未出現,並拒絕處理。 我有問題想詢問: 1.私自偷拆他人信件是否可以提出控訴? 2.想要拿回房租押金和重複繳款第四台和網路的費用,目前應該怎麼處理或是有可以有有力解決的管道方式?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