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公寓漏水, 頂樓加蓋分擔費用問題
不動產.土地 其他 737 次瀏覽事實經過:大家好,我家是老舊公寓40年以上的屋齡了,沒有管理委員會,我家住在公寓四樓長期頂樓平台漏水,加上從前不知道頂樓平台是公有的,一直以來都是我父親自己使用水泥、柏油、PU等防水措施,也在家中隔一個天花板出來,實在是無法負擔了,直到最近才知道這修繕費用可以由其他區分所有權人共同承擔,但何留下住戶說明情況要求共同修繕卻被拒絕。 問題: (1)請問我們八戶共用一個樓梯,但隔壁的住戶他們頂樓之前施做PU防水工程的時候,並沒有和我們申請費用平攤是他們四樓住戶自己做完的,所以我想在情理方面可否只針對我們及樓下住戶平攤費用即可。 (2)防水有很多作法,有限制一定要做PU或是防水層嗎?我怕樓下住戶不同意蓋鐵皮,但鐵皮的耐用性真的比較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