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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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12/06要去開偵查庭,書記官要求我帶對方的line對話內容,但是我在他消失的時候一氣之下就刪掉了。
5月多時被騙存摺,他消失的當天我馬上打給郵局辦掛失但是已經來不及了,有被害人轉錢進去我的戶頭(8萬多元)且凍結了,沒被領出來,郵局當下有寄書面通知函是否歸還不法金額,我馬上填寫歸還所有不法金額,也在10/01,在苗栗開證人偵查庭,12/06要在桃園開被告偵查庭(但是line對話一氣之下刪除了,對方消失的當天有報案做筆錄了)請問如何跟書記官說明(不想有前科)
dbab2adc用戶 發表於 2019/11/23 02:40

1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23 06:16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處理過很多類似刑事案件,依您所述,line對話既已刪除,也只能照實陳述,建議您儘速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並委託律師辯護為妥,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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