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會時說的話就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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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擔任某宗教協會幹部,而提告人也是其中一員,皆志願服務性質不支薪,因提告者日前口頭提出辭職爾後又反悔想繼續,然後召開幹部會議時,資料文件各式檔案都沒準備,所以就被質詢,因爸爸說了破格,提告者就告了妨礙名譽,目前轉到調解委員會,請問這樣成立的了嗎?還有如果法院判的話大概會判多少?謝謝
4b0634bf用戶 發表於 2023/06/21 15:00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3/06/21 15:07
    回覆諮詢(21647)、最佳解答(1589)、獲得感謝(6062)

    您好
    1、依照您的敘述,透過律師協助有機會不成立犯罪
    2、本律師經常處理妨害名譽案件,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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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6/21 15:16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您好
    1.根據您的描述,建議撰寫答辯狀爭取不起訴之處分。
    2.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3.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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