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要求未婚且未滿20歲需家長同意才能進行人流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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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9條第2點:未婚之末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
現在明明民法下修18歲及成年,為何醫院卻還是要求年滿18未滿20的女孩做人流需要監護人同意?這樣不是違法嗎
0555bb36用戶 發表於 2023/06/22 22:43

1 位律師回答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6/23 10:51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
    
    您可以向院方主張,目前成年年齡是18歲,並將民法規定給醫務人員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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