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傷口數月後同樣地方發生疼痛,導致行動不便,可要求賠償嗎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69 次瀏覽車禍日期:2022/11/14 車禍後有馬上看醫生並驗傷,警方的初判表顯示為對方全責,尚未申請檢定,目前雙方互告。 車禍過程: 對方顯示左方向燈卻右偏,導致我方反應不及追撞。 (因本次諮詢與車禍內容無太大關連,就不詳細贅述了。) 問題:我方驗傷後發現韌帶有受損,數日後傷口愈合且沒疼痛了。但是最近又發生同樣的地方疼痛,且造成行動不便,請問是否還能夠主張這方面的損害賠償?會不會因時間太久,不確定是否有直接關聯而無法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