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詐騙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2406 次瀏覽背景提要: 詐騙犯(A) 賣家(我) 被害人(B) B找了A購買虛擬物品,A冒用B的身分找我代付購買的貨品款項給大陸(透過微信付款)並欺騙B把款項匯進我的帳戶,我見了入帳隨即幫A代買,過了幾天,B去報警告我的帳戶詐欺並凍結我帳戶. 因為A冒用了B的身分,所以我有B的個人訊息,我透過朋友找上B,和B溝通後知道我倆都為被害人,B知道這種跨境詐欺很難偵查,願意認賠撤告,但因為刑事詐欺為公訴罪撤不了. 1.我想知道在整個偵辦流程上,是否有可能加速結案呢? 2.如果我與B想提告A詐欺求取賠償(只有付款憑證),應該如何進行? 3.如果在我的案子未結案就要警察調查A,是否會增加調查時間,耽誤我的案子? 4.等到我的案子結案再提告A會告不了嗎? 先謝謝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