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分手租金問題
不動產.土地 租賃 397 次瀏覽事實經過: 與男友交往後,兩人協議同居,共同分擔租金 當初於 LINE 對話中有「零散」提到過以下事項,有共識後,才由他單獨與房東進行簽約,平時我分攤的租金皆有轉帳給他: 1. 租金押金電費兩人均攤 2. 租屋是簽一年約 3. 租金要是分攤後,我可負擔的金額 4. 找房前他擔心我反悔,有再三與我確認要同居 近期吵架對方鬧分手,他不斷揚言要我搬出租屋處、他要退租,如果我不搬就讓房東找警察趕我走,諸如此類言論 但我認為當初他與我再三確認才搬遷,也說好是簽一年約,我工作所需的位置及交通狀況不可能再有我能單獨負擔的租屋,因此不可能搬離 問題: 1. 我有付他分攤租金的情況下,且有LINE文字紀錄當初有共識租一年,他是否可任意與房東毀約? 2. 從未與他討論若分手該如何處置租屋,是否還能依照當初共識的一年共同分擔租金,來強制他支付一年約到期以前該分攤費用? 3. 我有什麼方法能讓自己的損失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