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可以不出庭作證嗎?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06 次瀏覽
我原本被告妨害名譽之罪
可是也與對方談妥和解事宜,敲定日後在調解委員會召開調解。
結果這幾天收到聲請調解書
我看到內容時,無言!

和解條件多出一項:

承諾日後我方(對方)提告某人某罪時願意出庭作證

我沒有承諾也沒有所謂的願意出庭作證。
我看到時覺得這也太強人所難。
1.我完全不知道這回事
2.代表我日後還要特地撥冗出庭
3.出庭居然還是和解條件之一,然後完全沒被告知

請問這樣的話
1.是否可以選擇不出庭作證?因為他們這樣算偽造文書?而且這也不是當初談妥的和解要件。
2.他們單方面偽造調解書內容,擅自添加和解條件,這樣我方是否考慮放棄調解事宜,因為感覺是對我不利。
a4b1edb9用戶 發表於 2023/06/28 00:38

1 位律師回答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12/17 02:06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楊俊鑫律師(本所刑事案件勝訴至少350件,其中230件不起訴)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建議先約line視訊諮詢。
    一、如果調解時你有簽名就不建議告偽造文書。
    二、就算沒有簽這條你被傳去當證人你也有到庭義務不然可能被拘提,可能被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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