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公司過了快2年後催款是否是詐騙
債務糾紛 其他 673 次瀏覽事實經過: 您好,5/10收到債權公司(馨琳揚)的開庭和解書,說到是108年亞太的電信費,但那早已停話,也沒在使用;但因為當時比較忙於帶小孩,到開庭時間(5/29)有打給簡易庭說沒辦法出庭 到這幾天,債權公司打來催繳,原本的14686,變成17000多,說有沒有開庭都會有開庭費2800,說算是利息 問題: 法律條例有說民法第127條第8款:按商人供給商品之代價請求權,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債權公司說用轉帳,但他也沒有說會給收據或一些證明的,怕是詐騙,所以先請問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