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逆向行駛還要求賠償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210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2/5/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外勞受傷,有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有初判表,初判表表示我無肇責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保險、有聯絡保險公司,對方我不曉得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經過路口有停下要準備右轉,對方在人行道逆向騎自行車
六、問題:
一、雇主能夠向我們提告過失傷害罪嗎?
二、我們能向雇主或外勞索償賠償金嗎?
三、雇主如果向我們要求賠償20萬的醫藥費或一些精神損傷費的話,我們應該照單全收嗎?
e9ef4cc2用戶 發表於 2023/06/29 23:41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6/30 12:30
    回覆諮詢(19860)、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
    1、應該由外勞本人來提告
    2、如果您有受傷,才可以要求連帶賠償醫藥費與精神慰撫金
    3、可以拒絕接受
    4、必須向車鑑會申請鑑定才能釐清真正的肇事責任,初判表沒有太大意義
    5、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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